不過我怕被告,所以算了.....(喝紅茶ˊ_>ˋ
然後前面講的都是廢話,要看豆知識的就直接跳最後一段吧~
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politics/110101/132012051400937.html
裡面有一句話說到:高公局認為,只要安全車距能確定保持,以90公里車速行駛雪隧是安全的。
不管是速限還是安全車距,只要能夠讓用路人安全,就是好政策
只是,雖然法律裡有規定安全車距的罰則
(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(節錄) 第二項
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、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,不遵使用限制、禁止、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,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:
二、未保持安全距離。
除前二項外,其他違反管制規定之行為,處駕駛人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。
前三項之行為,本條例有較重之處罰規定者,適用該規定。
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、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,不遵使用限制、禁止、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,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:
二、未保持安全距離。
除前二項外,其他違反管制規定之行為,處駕駛人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。
前三項之行為,本條例有較重之處罰規定者,適用該規定。
其實,跟同一條裡面的其他行為比起來,還罰蠻重的耶,可是真正被罰過的,是少數中的少數,曾有記者去問過為什麼不罰,原因不外乎就是舉證困難。
酒駕這種抓到就罰的更重的刑罰,都有一堆人覺得自己錢多,視若無睹的累犯了,更何況是這種立法立意良好,只是執法面極為困難的法條。
回到雪隧事件,前車爆胎,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,導致連續追撞起火
一連串的狀況導致這麼嚴重的交通安全意外,這些狀況,都是可以避免的,其實在每周三四天開車中壢新竹往返的路上,警廣也都常在宣導
警廣在講你有沒有在聽,有沒有在聽~~你沒有在聽嘛~~丟麥克風
五油三水,胎紋胎壓一定要常檢查,避免車子突然拋錨或爆胎,關於五油三水胎紋胎壓的檢查方式,Google一下就有了,這邊就不再講了,不要再說三水包括車上飲水了,並沒有喔~
至於安全距離,小型車的安全距離為車速除以二,大型車為車速減20,小學數學大家都有學過吧~~什麼,都還給老師了,可是你們國小老師剛打電話跟我說,他沒有收到耶,快去找找看~
雪隧的速限是90,其實如果小型車可以保持45公尺(車速除以二),大型車可以保持70公尺(車速減20)的安全距離,我想就算前車突然爆胎,基本上也是不至於導致這次意外的。
不過經過最近這幾天的非正式問卷統計,很多人不知道安全距離怎麼計算,前面的紅字幫你們標出來了嘿,記得回去抄20遍,還有,不準用複製跟貼上的!!
那個誰誰誰,你舉手是有什麼問題嗎?什麼,數學你很強,可是你你沒受過專業訓練,
嗯,這個問題很好,不過它不是個問題,你這個問題,政府已經幫你解決了問題
什麼,聽不懂,沒關係,我也不懂
高公局其實很貼心的,只是貼心的地方我們都看不到XD,
有沒有看到地上的標線呀,那個除了把車道劃分出來、
咦,為什麼這張照片只有10公尺的安全距離喔,阿不就是在塞車,咱們家的國道是全世界最大的停車場你不知道嗎~~
最後,再呼籲大家幾件事
1.行車請保持安全距離,小型車的安全距離為車速除以二,大型車為車速減20,因為在台灣開車就像在賭博,你永遠不知道前車什麼時候會通殺!!!!!!
2.請不要把別人的安全距離當做自己的超車跳板,真的真的相信我,為了快那30秒,可能賠上的是三台車的安全,一點都划不來的~
3.開車時請在安全不違規的狀況下,使用手持式電子裝置 (咳咳咳..........)
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